【案例背景】
本案被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行包括在通訊軟體上傳送不雅照片及煽情話語,引誘被害人自拍私密照。作為告訴代理人的本所李翰承律師,堅信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對受害的未成年人產生極大的殘害,更是對受害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傷痛。
【訴訟過程】
然而,根據原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可以看出檢察官認為本案被告罪嫌不足,應該不起訴處分。本所李翰承律師立即聲請再議,並在再議狀中明確指出原檢察官漏未斟酌調查之事證,成功協助告訴人提起再議成功。
【再議結果】
提起再議成功!經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命令發回續查,最終認為應提起公訴。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與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和解。
【成果回顧】
作為告訴代理人的本所李翰承律師,堅信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在原不起訴處分書內容中,我們主張檢察官未能充分查對證據資料,且有不適用法律之違誤,導致了對被害家庭的不公。
本案發回地檢署重新審視,檢察官認同我們的主張,認為原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有瑕疵,又對被告行為招致未成年人之不良影響部分未考慮周全,撤銷原處分並且對被告提起公訴。本案進入法院審理,法院亦認同我們的主張,作出被告有罪之判決結果。
在這個案例中,展現了聖承法律事務所作為告訴代理人,如何協助被害人及其家屬依據再議的救濟程序,成功撤銷原不起訴處分。本所李翰承律師和聖承法律團隊努力確保兒童及少年的基本人權得到最全面的保護,免於任何非法、不法之侵害,同時也嚴厲譴責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行為,以維護社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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